新桥河镇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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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5年度收入合计427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2.1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6.2万元,其他收入345.49万元。 2、2015年度支出合计42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62万元,项目支出3131.12万元。 3、2015年度“三公”经费9.13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严格按照作风建设和四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标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收入预算1137.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081.96万元(经费拨款1011.9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其他收入55.25万元。 2、2016年支出预算1137.21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692.34万元,占总支出的60.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0.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4.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3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44.87万元,占总支出39.12%。 3、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9.4万元,相比2015年总额减少6.3万元,“三公”经费方面,严格按照作风建设和四项规定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标准。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
一级事项 | 财政预决算 | 二级事项 | 政府决算 |
公开时限 |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 ||
公开主体 | 新桥河镇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政府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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