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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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益阳市资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6月20日收到由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JDZY20230659、No:JDZY20230652、No:JDZY20230656)。上述《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益阳市资阳区粤客隆生活超市)店内待销售的老姜、螺丝椒、小米椒(抽样批次均为2023-05-23)经抽样检测为不合格。检验结果为:老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螺丝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小米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分别于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7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依法送达上述《检验报告》(No:JDZY20230659、No:JDZY20230652、No:JDZY20230656)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抽样单编号:XBJ23430902569335083、XBJ23430902569335085、XBJ23430902569335092),并对当事人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行政处罚 | 二级事项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公开时限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
公开主体 | 迎风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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