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之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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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药安全保障,就没有百姓安康,药品安全关系群众的生命健康。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多举措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服务质量,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严控疫苗质量。监管频率做到“两个全覆盖”,对区疾控中心、预防接种单位每年度全覆盖检查一次,对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每季度全覆盖检查一次,重点检查疫苗接种单位规章制度落实、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及其疫苗购进、储存、冷链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疫苗接种安全。 发挥“哨卡”作用。督促全区实际经营的235家零售药店严格落实防疫要求,进行“四类药品”登记上报工作。2022年至今,共检查零售药店2921家次,督促存在“四类药品”登记地址不详尽、扫码测温不及时等问题的225家次零售药店进行整改并开展自查培训。 筑牢药械安全。2022年至今,对青山区974家在营药械经营企业及一类备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进行了全覆盖监管,并开展高温季节药品、体温测量设备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守护青山区药械化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安全。 营造宣传氛围。一方面结合各类时间节点开展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宣传,向群众普及用药用妆安全常识。另一方面通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药品安全技能竞赛,提高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
公开主体 | 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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