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包括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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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截至2026年,中央财政稳定实施的涉农补贴共16项,主要分为直接到户补贴、生产支持补贴、生态补偿、保险保障和就业教育扶持五大类: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向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保护耕地质量,抛荒或改变用途(如养殖场、非农建设)不予发放。 2.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购置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含智能、丘陵山区适用机型)按定额“先购后补”。 3.小麦“一喷三防”补助:支持在小麦抽穗至灌浆期实施喷防作业(杀虫剂+杀菌剂+生长调节剂),提升单产,补助对象为实施主体(含社会化服务组织)。 4.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对采用特定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的主体给予每亩定额补助,鼓励扩种大豆油料。 5.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与稻谷补贴:东北地区对玉米、大豆生产者按面积或产量补贴;稻谷主产区对稻谷种植者给予补贴,保障口粮安全。 6.耕地轮作休耕补助:对实施粮豆/粮油轮作或地下水超采区休耕的主体给予补偿,促进用地养地结合。 7.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支持为小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集中育秧等关键环节服务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8.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重点支持糖料蔗脱毒种苗、天然橡胶更新及配套高产技术应用。 9.强制扑杀补助:对因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如非洲猪瘟、禽流感)被依法扑杀的畜禽所有者给予补偿。 10.渔船及设施更新改造补助:对合规海洋捕捞渔船标准化、节能化改造给予支持。 11.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和负责任捕捞的国内海洋渔船发放年度补贴。 12.渔民减船转产补贴:对主动退捕转产的海洋捕捞渔民给予渔船回收和安置补助。 13.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在13个牧区省份及新疆兵团等,对落实禁牧或草畜平衡的农牧民发放现金或实物补偿。 14.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财政对稻谷、小麦、玉米、大豆、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等16类大宗农产品提供35%–50%保费补贴,全面覆盖完全成本险和收入险。 15.跨省就业交通补助:面向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跨省务工人员,每年一次性补助往返交通费。 16.雨露计划: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新生劳动力,按每学年3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以上16项为2026年农业农村部明确发布的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均由省级细化标准并依托“一卡通”或项目制发放。地方(省、市、县)可能额外增设特色农业补贴(如油菜扩种、农机报废更新、冷链建设、数字农业示范等),具体需咨询当地农业农村局。注意:部分补贴(如轮作、休耕、渔业、草原)有明确区域限制;涉农补贴不包括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民政或住建类惠农资金,后者属“惠民补贴”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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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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