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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1〕5号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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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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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快以市农资配送中心为龙头的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淡季储备制度,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社企业承担化肥储备任务。财政逐步安排适当贴息。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加工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重组现代棉麻经营加工企业,并优先承担棉花储备和进出口任务。建立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服务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综合经营优势,拓展业务经营范围。由市供销合作社牵头,研究提出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工作方案。加快发展网上供销服务网络,支持市供销合作社组建湖南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开设“网上供销社”。积极落实市人民政府与省供销合作总社签订的《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发改、财政、国土、银行、税务、商务、农业等相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

二、提升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功能

鼓励供销合作社参与建立主体多元、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有效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探索设立现代物流等服务性项目,建立配送中心,开展配送业务。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县两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牵头组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积极牵头组建农资、棉花、茶叶、蔬菜、果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各类产销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作用,提升供销合作社的整体服务功能。

三、加强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支持力度

在处理供销合作社历史遗留问题上,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发〔2009〕40号、湘政发〔2010〕24号文件精神。对供销合作社网点土地纠纷,当地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应积极协调处理,已按正常程序规定办理了用地手续的,应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土地使用权和正常经营秩序。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可设立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专项配套资金,配套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级下拨“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总额的10%。对供销社困难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金和因偿还股金的再贷款担保,当地政府应专题研究,逐步帮助解决。

四、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

加强县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县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要做好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规划、组织、建设、服务、协调和管理。积极推动和探索多种有效形式,加快基层供销社的重建和发展。对于新组建的基层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资金、税费、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供销合作社要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经营机制、做大做强社属企业。供销合作社企业改革,可比照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执行。改革企业的社保挂帐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规范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与养老保险费(金)预留挂帐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50号)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供销合作社要按照《企业法》和《供销合作社章程》,加强对因开放办社吸呐的加盟企业和参股企业的管理与监督,加盟企业和参股企业在合作项目建设上享受供销合作社企业同等待遇。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涉农补贴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规范性文件
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新桥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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