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监管及投诉受理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条。 办理程序:相关投诉由综合窗口受理→转民宗专干负责→上报处置信息→办结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法律法规规章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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