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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宗教活动地点监管及投诉受理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设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686号)第六条。

办理程序:相关投诉由综合窗口受理→转民宗专干负责→上报处置信息→办结

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
一级事项 政策文件 二级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资阳区长春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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