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青春之名 赴家乡之约--大学生送法志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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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
2月2日下午,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居民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发挥高校大学生普法作用,大码头司法所联合资阳区司法局普法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建新里社区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 衡阳师范学院的龚志宏同学表示:“活动不但丰富了我的寒假生活,更让我学习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违法犯罪警惕意识,让我知道了知法懂法的必要性,未来我一定努力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在工作人员带领下,活动参与者们先后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的综合管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三个功能区16个功能室,沉浸式体验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各环节。紧接着由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瑜蔓在大学生志愿者集中培训会上,为他们讲解了“送法下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随后前往三益街分组深入商铺、小微企业等送上“普法年货大礼包”,为法治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活动让他们真切体会到了法律威严和司法公正,身临其境地学习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知识,深刻理解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明白了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大码头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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