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为人民,真情服务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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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奶奶来到资阳区公共律服务大厅,将一面印有“依法为民解难事 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交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再次对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去年9月,来自益阳市赫山区的一位老奶奶带着一位小女孩来到资阳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当即进行了接待。通过与这位老奶奶交谈了解到,老奶奶此次来的目的是为小女孩争取抚养费。这位7岁小女孩系老奶奶外孙女,女孩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在未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与资阳区一位男子一同生活并生育了该女孩。生育后不久,该男子擅自回到自己老家,对该母女放任不管,并且未支付抚养费。几年来,一直由老奶奶负担女儿、外孙女的生活花费。9月正值开学之际,老奶奶一人照料患有疾病的女儿,负担着年幼外孙女的学习生活开支,实在力不从心,无奈之下来资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希望能通过诉讼为外孙女争取抚养费。 ▲法援工作人员接待谢北云 通过听取老奶奶的讲述,浏览其出具的证据材料,资阳区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初步判断该老奶奶所述属实,且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基本条件。但由于老奶奶年事已高,对女孩父亲的身份信息记忆模糊,为确保案件符合管辖,须进一步核实女孩父亲身份信息。于是工作人员根据老奶奶描述的女孩父亲身份信息前往资阳区迎风桥镇派出所进行了户籍核实。 ▲前往派出所核实户籍信息 对方身份信息得到确认后,法援中心确认此案件符合管辖条件,决定受理并通知了老奶奶。随即法援中心指派了湖南求剑律师事务所律师戴玉军办理此案。接受指派后,戴玉军律师认真研究案情,积极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表明受援人为未成年人,母亲患有精神疾病,老奶奶作为女孩的法定代理人年事已高,情况确实比较困难,希望能为小女孩的成长争取到最有利的判决。而由于被告方(女孩父亲)不积极配合,经法院调解无果后,最终由法院判决女孩父亲按月支付女孩抚养费800元。 ▲从左至右为求剑所戴玉军律师、法援中心主任李思、当事人谢奶奶 在赠送锦旗时,老奶奶激动地说:“多亏了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无私帮助,真正为老百姓解决困难、做了好事,真是太感谢了!真心谢谢你们!” 下一步,资阳区法援中心将继续关注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继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即援,应援优援”,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法律援助 | 二级事项 | 法律援助服务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法律援助条例》、《xx省法律援助条例》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司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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