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乡镇综合执法人员“集中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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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升执法能力,规范各类执法行为,6月9日,资阳区举办了全区行政执法培训班“集中充电”,参训人员覆盖了全区各乡镇、街道以及长春经开区的分管领导、一线执法人员及司法所所长等80余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俊伟同志作动员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贺武彬主持。 开班仪式上,罗俊伟同志肯定了资阳区就基层执法改革所做的各项工作,并提出各执法队员都是直接面对群众、展示政府形象的先行力量,希望大家能以此次培训为契机,静下心来,认真学习,及时消化学习内容,利用所学知识深入联系思考。罗俊伟同志共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高度认识到乡镇开展执法培训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认识问题,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三是要落实新形势下的“六统一”工作。 培训内容涵盖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农业农村类执法及注意事项、自然资源类执法办案流程及注意事项,授课老师为市县区各单位的法律人才和业务骨干。本次培训贴合乡镇工作实际,从理论层面加深了一线执法人员对执法工作的深刻认识,补强了执法短板,为今后开展执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会上发的《行政执法实用法律手册》、《益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这两本书特别实用,今后我们执法有'宝典'了。”学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既有通用法律知识和案卷制作的专业知识,也有实际开展执法的专门业务讲解,对于今后开展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通过本次全区行政执法专项培训,结合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行为,资阳区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将得到更大的提升。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依法行政 | 二级事项 | 其他行政权力 |
公开时限 | 自收到公开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法律援助条例》( 国务院令〔2003〕385号 ) 2.《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53号)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司法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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