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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有我 | 让电动自行车拥有“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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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10月23日,大码头街道建新里社区联系益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资阳大队,就近在玉马庄小区设点,为辖区内的居民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免费核发服务。

在现场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结合“一盔一带”行动,积极向群众宣讲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不得上道路行驶等骑乘电动车出行的交通知识,着重对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讲解,同时对群众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倡导群众养成“车要上牌,人戴头盔、文明出行、有序停放”的良好习惯。大家纷纷表示“这真是一项利民惠民的好举措!”更有居民直呼“干得漂亮!有车牌了就不用担心有人会停车堵楼道口了!”据悉,不到一天的时间小区近40台电动自行车上了牌,下一步,社区将继续对接交警部门增加服务点和延长服务时间,既快速又稳妥地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法律服务
一级事项 法治宣传教育 二级事项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公开时限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公开主体 益阳市大码头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入户、现场,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其他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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