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我们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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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公开内容链接 | 普法宣传我们一直在路上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公共法律服务 | ||
一级事项 | 法治宣传教育 | 二级事项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公开时限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 | ||
公开主体 | 资阳区大码头街道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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