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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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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1]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扶贫
一级事项 扶贫对象 二级事项 贫困人口识别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公开主体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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