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 | 用心呵护成长 用爱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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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切实关心帮助到贫困家庭事实无人抚养孤儿,近日,群众街社区志愿者联合帮扶单位来到辖区小兰兰(化名)家中进行走访,为她送去了慰问金,鼓励她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般指的是未满18周岁,因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或因父母重度残疾、服刑、重度疾病、失踪、弃养等影响导致理论上有监护人,却得不到妥善的抚养并且也无法纳入孤儿保障体系的儿童。 小兰兰是群众街社区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今年11岁,母亲在生下她满月后就离家出去,至今杳无音讯,父亲肢体二级残疾,常年靠代步车出行,后因网络犯罪入狱10年,小兰兰和吃低保的爷爷奶奶一起居住,生活比较困难。
此次上门入户,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小兰兰的生活、学习情况,欣慰得知小兰兰与家人们的交流比较多,平日里也听话、懂事,在学校和同学相处十分融洽,没有自卑或者被歧视现象,而且她的学习成绩也较好。社区志愿者们建议小兰兰的奶奶多关注她的心理健康,平时多和她交流,学习上多给予鼓励,大家也会一如既往地关注她们一家,共同努力改善家庭困难状况,让孩子得到应有的保障,为她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面临着生活困难和心理困境,更需要社会大家庭的关心关爱,群众街社区将继续号召各方力量,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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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扶贫 | ||
| 一级事项 | 扶贫项目 | 二级事项 | 项目实施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大码头街道办事处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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