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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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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第二十九条规定,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1、从业单位对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2、从业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3、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4、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情况。5、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

  质量监督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进入被检查单位和施工现场进行检查。2、询问被检查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3、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材料。4、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样检测。5、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责令改正,视情节依法对责任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理措施。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交通运输
一级事项 公路水运工程基础设施 二级事项 监督检查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公开主体 张家塞乡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2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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