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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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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4〕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海洋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海南省海洋厅,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测绘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北海局、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自然资源部南海局:

  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服务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工作,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现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联系人:

  王 曦 010-66551139

  郑春莹 010-66557942

  郭晋洲 010-66557013

  自然资源部

  2024年7月10日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自然资源
一级事项 公共服务 二级事项 重大决策预公开
公开时限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迎风桥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发布会、听证会,广播电视,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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