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2.《湖南省林业条例》第二十四条。
二、申报材料
1.具备法定条件从事林竹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2.资金信用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
4.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本人相片;
5.可行性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乡镇林业站提出申请;
2.由乡镇林业站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查验,并出具受理(不受理)通知书;
3.报林业局林政股初审,由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作出审批决定;
4.作出准予许可登记,并核发竹木经营、加工许可证(许可);
5.归档。
四、办理时限
即时
五、服务单位
资阳区林业局
六、联系电话
0737-3103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