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社区矫正监管举措,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5-02-20 09:20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资阳区矫正对象张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衡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在入矫之前,张某与他人于长沙市雨花区经营一家食品店,张某主要负责日常店铺运营和业务洽谈。入矫后,他担心无法继续从事本行,向工作人员提出跨市县活动申请。资阳区社区矫正中心收到司法所申请后,与司法所前往其工作地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资料后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市司法局及时进行了审批,保障了张某在矫正期间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近年来,资阳区司法局着眼于“为群众办实事”,聚焦解决民企、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深化为民服务着手,提供各项利企便民措施。在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同时,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力支持社区矫正对象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一、严格筛查,准确掌握营商主体。

  资阳区司法局社矫中心对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涉营商情况进行摸排,在入矫时详细询问并进行核实,特别关注个体工商户等非自然人经济实体。对在民营企业中从事关键技术岗位,发挥重要作用的社矫对象重点关注,准确掌握他们的经营状况、面临困难、跨县市外出需求。

  二、合理适用,高效快速审批流程。

  针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常外出签订合同、销售货物等事由提出的外出申请,对符合《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情形的,原则上予以批准。同时,通过压缩审批时间、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调整教育学习、公益活动等矫正措施,充分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最大程度减少社区矫正日常监管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拓宽社区矫正工作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路径和方式。

  三、职业培训赋能、助力就业创业。

  资阳区司法局始终践行日常监管与教育帮扶并重的工作理念,在日常教育中,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法》等法治教育内容,提高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也经过不断摸索、完善,内容由单一的创业培训延伸到就业指导、电商运营等一系列帮扶举措,共有300余名参训人员顺利结业。对创业和再就业人群,资阳区司法局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调整创业思路,不断拓展事业新领域。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非一朝一夕,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沃土。资阳区司法局将持续开展“社区矫正+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涉营商社矫对象开展经营活动铺路搭桥,最大限度为其提供便利,实现“出得去”,“管得住”,实现规范刑罚执行与发展民营经济“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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