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在《资阳区“农村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暂行办法》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我区“农村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减费用”目标,提升行政效能,增强办事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现将相关优化措施通知如下。
一、优化办理环节
1.乡镇组织上门踏勘测量后,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期间(5个工作日)可并联开展后续审批流程,将相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核。
2.将乡镇业务站所审核(原2个工作日)与规划例会合并(共5个工作日),在等待规划例会召开期间,各站所应按要求及时完成材料审核,确保规划例会顺利召开。
环节优化后,全流程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13个工作日(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场踏勘、测量、验收等未计入审批时限)。
二、简化申报材料
1.推行材料共享复用,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使踏勘测量、规划例会、建筑验收、不动产权证办理各环节材料、数据共享,全流程各项材料不需重复提交。
2.制定“一张表单”,取消原申请材料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重制《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将相关内容合并,各乡镇应全面使用新制表单进行审批。
3.取消非必要材料,以测量后产生“勘测定界图”等效替代需申请人提交的“宅基地平面图”,推进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
材料优化后,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由7项减少至5项。
三、统筹减免费用
土地测量、房屋测量费用不再由申请人承担,由各乡镇按不超过1100元/起负责承担,区财政通过以奖代投的方式奖励乡镇,实现全流程审批办理“零费用”,切实为广大村民开展农村建设减负。
四、规范验收发证
将原自选环节“办理不动产登记”纳入“农村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流程,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办理,并下放乡镇。乡镇完成验收后,收取相关材料,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实现不动产登记乡镇受理、办结、发证。
五、强化督查考核
各乡镇要按照《资阳区“农村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暂行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广“农村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相关业务部门要根据优化内容开展审批、监管工作,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落到实处。此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追责问责。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