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 示范区实施方案(2022-2024年)
发布时间:2022-09-06 14:34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认真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我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评审验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大力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功能,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有效开展中医药服务,满足居民健康需求,使中医药更好地为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资阳区2024年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先进单位目标。

二、工作重点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大中医药事业投入。在计划审批、经费安排、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职称评聘等方而给予倾斜支持。贯彻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保证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投入,加强中医科、中药房等中医药服务相关科室标准化建设,完善中医诊疗设备配置,形成中医药特色。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

(二)织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以益阳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全面推进中医医疗专科联盟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专科联盟章程,细化与各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促进中医优势资源全方位下沉,充分发挥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作用,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培训和指导,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功能。

(三)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益阳市中医医院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同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开展各项中医诊疗技术项目,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广泛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教育,提高中医药服务知晓率和满意率。

(四)提高中医药服务队伍素质。加快中医药人才招聘和引进。积极组织开展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要承担本地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任务。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组织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职责分工

区委办、区政府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党委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政府议事日程。

区卫健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和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创建经费的测算工作,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中医药服务能务。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的西学中培训。

区发改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本区中医药长期发展规划。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本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

区网信办:建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建议和投诉平台。

区编办:设置中医药管理职能部门、完善管理体系的相关文件。

区财政局: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本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本区域基层中医药工作投入机制。

区人社局: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本区中医药中、高端人才的政策。执行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的有关政策。建立本区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和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

区科技局: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区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本区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区中医药科技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

区文旅广体局:组织开展本区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本区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区农业局: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

区乡村振兴局: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将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生态化、规范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

区民政局:与卫健部门合作在医养结合、社区康复、长期照护等服务中融入中医药方法。

区工信局:支持本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本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

区医保局: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根据基层医疗机构需求,将本区域内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向地市和省级医保部门上报申请批准。定期调研,将体现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价格调整的合理化建议。

区自然资源局:根据本区的医疗服务规划,保障本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

区教育局: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本区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工作。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促进身心健康。

区市监局:支持本区域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

区融媒体中心:加大本区域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本区域内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传统健身活动,大力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4月-2022年6月)

1.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2.召开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3.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阶段(2022年7月-2024年5月)

1.加大对益阳市中医医院、益阳市人民医院、资阳区妇幼保健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基础,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能力。

2.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开展自测自评工作,查漏补缺,完善提升。

3.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4.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

(三)申报迎检阶段(2024年6月)

按照《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22〕22号)规定的程序,向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申请审核验收。各部门单位要全力做好迎接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评审验收工作,争取创建活动评审验收合格率达1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创建工作小组,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创建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落实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以确保工作开展需要。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确保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有关中医药发展方针和政策,制定符合创建工作需要的政策措施。对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招聘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立项、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在计划审批、建设用地、税费征收、职称评聘、资金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并通过优惠政策调动各方面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强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解决问题。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并给予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协同推进。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确保我区2024年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国家级评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