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第九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6:26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益阳市资阳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财办农〔2019〕6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审核通过的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复的绩效目标将作为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抽查或重点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绩效目标批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请你单位在绩效目标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预算执行中,你单位应建立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定期对预算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以确保绩效目标不偏离。定期向区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

  四、项目竣工后或每年度预算执行终了,要开展绩效自评,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请按本次批复的通知,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省级第九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省级第九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九批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 区乡村振兴局 专项实施期限 2023年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目标:按时完成产业发展项目,改善农户生产生活条件,稳固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色产业项目发展数量 1个(稻鱼养殖)
示范园区参与企业或合作社数量 1个
质量指标 养殖动物成活率 ≥80%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人口数 ≥152人
可持续影响
指标
项目建成后可使用年限 1年-5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 ≥100%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