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07 17:28 信息来源:区医保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机构名称:益阳市资阳区医疗保障局

  二、机构地址:益阳市资阳区三益南街272号

  三、负责人:陈文斌

  四、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737-2766885

  六、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区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划入区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价格管理职责。

  2.划入区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

  3.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

  4.划入原区医疗保险管理所承担的行政职能。

  七、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宣传、扶贫、综治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对外合作交流;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机关预决算、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业务股。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医疗保障等方面政策。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省定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进行动态维护;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协议医药服务考核评价和动态准入退出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承担医疗机构价格登记评定工作。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指导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网上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组织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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