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资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资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湖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务公开办发〔2020〕1号)及《益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益政务办发〔2020〕3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3年底,全面实施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20年11月底,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已完成)
到2021年底,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服务一本通。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到2022年底,将国务院部门印发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到2023年底,对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府部门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结合本系统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同时,要抓好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确保执行到位。(资阳区26项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国务院部委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下载地址:
(http://www.hunan.gov.cn/topic/xhtml/img/jczwgkbzmlhb.doc)
(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流程
2.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准“此文件公开发布”“此文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度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形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理结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3.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区司法局、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4.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提高网办能力,建立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的定性定量分析,不断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5.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要制定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牵头,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6.完善考核机制。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认真梳理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利用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三)建设统一规范的信息公开平台
7.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按照统一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和基层政务公开数据标准对政府网站进行改版提升。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建设“政策超市”,便利企业和群众。
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做优做强“两微一端”主账号,为推动省、市、区三级联动、整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工作夯实基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广体局、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8.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全省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四)推进“办事不求人”服务标准化
9.要以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优化、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理流程图(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牵头,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五)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0.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要会同各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区、乡级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六)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11.力争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益阳将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测评情况,选择1-2个优秀区县(市)作为益阳市级创新示范区,选择一批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部门单位作为县级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资阳区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力争成为“益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要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牵头,区财政局、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要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区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对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进行审核把关。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加强督查考核。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区政府办会同相关单位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1. 资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6项公开目录梳理责任分解表
2. 资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附件1
资阳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6项公开目录梳理责任分解表
序号 |
试点领域 |
责任单位 |
1 |
城乡规划领域 |
区自然资源局 |
2 |
征地补偿领域 |
区征补办 |
3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区发展改革局 |
4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区发展改革局 |
区财政局 |
||
5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区财政局 |
6 |
税收管理领域 |
区税务局 |
7 |
安全生产领域 |
区应急局 |
8 |
救灾领域 |
|
9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 |
区征补办 |
10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11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
12 |
环境保护领域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13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区文旅广体局 |
14 |
公共法律服务 |
区司法局 |
15 |
扶贫领域 |
区扶贫办 |
16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区市场监管局 |
17 |
涉农补贴领域 |
区农业农村局 |
18 |
医疗卫生领域 |
区卫生健康局 |
19 |
就业创业领域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0 |
社会保险领域 |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1 |
社会救助领域 |
区民政局 |
22 |
养老服务领域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
23 |
户籍管理领域 |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
24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区城管执法局 |
25 |
市政服务领域 |
|
26 |
义务教育领域 |
区教育局 |
附件2
资阳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 任 单 位 |
时限要求 |
1 |
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区直、驻区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0年11月底(已完成) |
2 |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2年5月底 |
3 |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2021年5月底 |
|
4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
5 |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
6 |
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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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
8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
9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
||
10 |
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 |
2021年5月底 |
11 |
依托“两微一端”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政务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 |
2021年5月底 |
12 |
结合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
区文旅广体局、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2年5月底 |
13 |
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网络直播平台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区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 |
2021年5月底 |
14 |
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1年5月底 |
15 |
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2020年11月底(已完成) |
|
16 |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
2020年11月底(已完成) |
|
17 |
以为企业和群众“一件事一次办”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1年5月底 |
18 |
指导村(社区)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
区民政局、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1年5月底 |
19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乡(镇)级政务公开与村(社区)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2022年5月底 |
|
20 |
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力争成为“益阳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2年底 |
21 |
选择1-2个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及部门单位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1年5月底 |
22 |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区财政局,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1年5月底 |
23 |
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
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2020年11月底(已完成) |
24 |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 |
持续推进 |
25 |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 |
持续推进 |
26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对工作部署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将在全区进行通报。 |
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组,区政府督查室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