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政务公开专区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17 14:36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第一条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管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益阳市资阳区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在益阳市资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二、三楼。地址:益阳市资阳区马良北路188号。

  第三条  政务公开专区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以网络查阅服务为主。

  第四条  政务公开专区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实现政策文件咨询、文件资料阅览、办事服务指引、依申请公开受理、意见建议征集等综合服务功能。

  第五条  政务公开专区在醒目位置主动公开线上渠道入口信息。配置办公文具、电子查阅、打印设备。自助查询设备显示屏应当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点首页”设置为主页,并保持网络畅通。提供政务信息查阅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查阅人应当依托网络,以网络查询为主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对确有打印、复印纸质文本材料需求的,应当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必要的原则提出打印、复印要求。

  第六条  政务公开专区可结合实际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服务。向专区所在单位提出的公开申请可为纸质申请表或网络电子文档申请表,对当场提出的纸质公开申请件,工作人员应尽快转送至本单位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并做好收件和转送登记。如申请人办理网上申请确有困难,可由专区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纸质申请表代为录入并提交。

  第七条  政务公开专区开放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专区配备专人管理,工作人员要做好自助查询设备、便民资料栏日常管理,保证专区卫生整洁、查阅机正常开机使用、“政务公开咨询服务台”岗位牌摆放整齐、便民资料栏内容常态更新。

  第八条  本制度由益阳市资阳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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