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06 17:2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ZYDR201001005

 

 

 

 

 

益资政办发〔201011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工业园管委会,驻区、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省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的通知》(湘金监管办〔200912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对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认识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的住房储金,是广大缴存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保障。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利于统一缴存标准,规范缴存行为;有利于保障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切实维护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拉动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业和政府廉租住房建设,促进资阳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缴存基数的标准不统一,不少单位没有把职工档案工资以外的合法收入计入基数,降低了职工公积金的缴存额度;二是一些单位的公积金没有按月缴存,单位当年配缴部分出现跨年度缴交,影响职工对公积金的合理使用;三是少数单位违反规定,随意停缴、欠缴,甚至存在截留挪用公积金的现象,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给公积金的安全埋下了风险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统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工作;各缴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缴存。

二、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标准

(一)全区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职工月缴存基数为月工资加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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