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资阳区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1 00: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各乡镇党委,街道、长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及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益阳市资阳区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益阳市资阳区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

工 作 方 案

 

切实提高我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办发〔2014〕3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31号)和《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2015-201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办发〔2015〕9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着力构建管理体制更加规范、运行机制更具活力、内容体系更加完备、培训模式更有实效、制度规范更为健全、保障体系更趋完善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体系,充分激发全区广大党员在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中的生机活力。

二、基本要求

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要求,对广大基层党员普遍进行教育培训,使全区广大党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更加增强党性观念,更加强化改革意识,更加发挥优良作风,更加提高履职服务能力,更加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增强党性观念。把增强党性作为第一任务,将理想信念教育与能力建设贯穿始终,突出加强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引导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遵守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通过举办培训班、上党课、报告会、党的知识竞赛、党员活动日活动和专题研讨等形式,精心组织主题教育培训。

(二)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党员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提升广大党员服务改革、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把握党员需求,按需施教,分类施教,在教育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教育。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以各种形式送教下基层,每年至少开展1次结对帮扶培训,将优质教育培训资源送达基层。

(三)突出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具体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教育培训任务。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党委、区卫生局党委、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区社会组织党工委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指导。

(四)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并重,明确党员教育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整合资源,面向全体党员,分类抓好农村、街道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全面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各项任务。

三、重点培训

(一)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将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和任职培训纳入培训计划,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3-5天全员培训。2015年对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各领域各行业的基层党组织书记普遍轮训一遍,每期3天左右,4年内轮训2遍。

(二)农村党员培训。每年冬春之间,安排2-3天时间集中培训农村党员,保证党组织、党员参训率均达到100%。乡镇(街道、经开区)党(工)委班子成员要分别到联系的村、社区讲党课,引导党员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能力素质和宗旨意识。认真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力争通过4年的努力,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以上的农民大学生,为基层党组织培养骨干和后备力量。

(三)新党员培训。切实抓好对新党员的教育培训,帮助党员从思想上入党。每名新党员在入党后一年内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倡导党员参加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对党员进行设岗定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接受教育。

(四)流动党员培训。对流动党员采取多渠道、多途径方式开展培训。发挥党员服务中心的作用,向流入党员公布联系方式,提供培训资料,每年组织1次集中培训。基层党组织要加强与外出流动党员的联系,利用互联网络和短信平台,采取“寄学、送学、补学”等方式进行培训,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培训课堂。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区乡两级要选派具有一定政治理论素养、党建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务干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培训的指导。党员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由所在党组织负责组织培训,党员人数较少,或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员培训,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组织培训。

(六)远程教育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加强远程教育终端站点操作队伍能力素质的培训,树立和培养一批远程教育学用典型,把远程教育学用典型培养成创业之星和致富能手。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重点培训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城乡党员,使他们掌握1门以上技术技能,鼓励他们取得相应培训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切实提高创业就业本领。

四、主要措施

(一)抓好“党课工程”。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各单位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定期开展优秀党课评选活动。区委书记每年为基层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各部门单位要推广党员领导干部轮流讲党课,开设“流动课堂”。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流动办学、送教上门。

(二)建立示范基地。在全区建立10个区级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对其进行授牌,设定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每年必须完成的培训指标,保障建设经费投入,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出台规范化管理办法。

(三)组建师资队伍。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原则,区、乡、村三级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志愿者讲师队伍,在2017年前建成开放式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今年区级层面组建一支30人左右的党员教育培训专业师资队伍,定期组织深入基层送教上门。建立师资遴选、激励保障和动态管理制度,注重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的作用,通过党员测评和组织考核,每年调整10%的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队伍。

(四)创新平台载体。加强与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远程教育优化升级,促进共建共享,加强远程教育多功能系统建设。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优化升级,确保村村能上网,社区全覆盖。大力抓好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益阳党建通、党员e信通等app的订阅推广工作,实现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普通党员广覆盖,不断丰富党员教育培训资源。

(五)完善考核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农村党员干部运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登记制度、学员管理制度,进行量化考核。对未完成规定学时和学习任务的党员,依据有关规定,限期补学,并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区级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

(二)强化经费保障。妥善解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根据省、市要求,留存的党费用于党员教育培训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使用的50%。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党员教育培训任务和党员数量安排专项培训经费。各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研究制定党费拨返、党员自愿捐助的具体操作办法,积极筹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将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设备定期更新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经费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确保教育培训经费及时到位、合理合法有效使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要向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三)加强督促检查。对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要采取督导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格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党组织每年底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各单位要经常了解、分析掌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区委将于2016年对全区各单位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2018年底前进行全面评估。

党员领导干部除认真执行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

 

 

中共益阳市资阳区委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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