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2 11:03 信息来源: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益资公通〔2022〕49号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益政发[2020]13号)《益阳市2022年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益法办[202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2022年10月16日

 

 

 

 

 

益阳市涉企柔性执法事项清单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规定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向公安部门备案的。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初次违反,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2

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未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初次违反,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事项

实施机关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法律依据

备注

1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未当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的

市公安局资阳分局

违法行为轻微程度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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