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3 13:53 信息来源:区交通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局属各单位,相关交通运输企业:

根据省厅、市局、市安委会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益阳市资阳区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行业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春节是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期间群众出行频繁,车流密集,加上学生放假、务工人员回乡、生活物资保障的运输等情况,进一步加大了我区交通压力。临近春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进入高峰,交通运输繁忙,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雨雪冰冻和大风、大雾天气时有发生,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为做好这一特殊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部署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入冬以来,各地区疫情暴发现象严重,更加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难度。全系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安全为中心的交通发展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公路畅通、旅客平安健康、重点物资的运输安全快捷。

二、严密部署,切实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研判、提早准备、周密部署,对照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加强对易诱发群死群伤“顽瘴痼疾”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依法科学防疫、精准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严密监测预警。要配合属地建立和完善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多渠道监测预警,切实落实“四早”措施。要严格执行公路水路客运站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体温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发热病人,要按照已有的工作机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并依规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科学处置等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并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

2.增强防护意识。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一线交通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在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减少近距离接触,减少聚餐聚会,降低感染风险。

3.严格要按照省、市印发的最新版疫情防控指南和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在区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依规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的,相关单位要立即严格执行相应等级的防疫要求,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突出防疫重点

1.道路运输和交通站场、交通运输工具防控。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客运站场相关经营者及城市公共交通认真落实最新版《客运站场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要求,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规定,严格落实乘客、客运场站服务人员和司乘人员科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发热乘客留观移交等措施。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和场站经营者适当加大消毒频次、延长通风时间、缩短通风间隔。积极开展联网售票、定制客运服务,减少客运场站人员聚集。指导道路货运企业、货运场站相关经营者认真落实《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做好货运车辆、场站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督促指导冷链食品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冷链货物查验及信息登记,对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要严格查验海关报关单据,如实登记货物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船舶船员防控。要督促指导渡口码头落实最新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要求,做好清洁消毒及舱室通风,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要按照防控要求,继续落实客运船舶客座率、船上隔离区域设置等工作,做好发热乘客的留观、移交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防控。要督促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继续落实属地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指导下,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制度预案,加强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集体宿舍、食堂等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做好人员排查登记和体温检测,实行实名制管理,结合属地疫情防控需要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责任单位;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4.公路水路保通保畅保运保供。要继续严格落实公路运输“一断三不断”、水路运输“四优先”的要求,加强运行监测,科学分析研判。加强防疫物资、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物资运输保障,中、低风险地区货运要实现全面保障。要畅通公路运输通道,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对拥堵缓行的路段和收费站及时增派警力疏导,确保公路网有序运行。利用公路沿线情报板、电视、广播、双微平台、地图导航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和交通管制信息。要畅通水路运输通道,做好航道、通航枢纽保通保畅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5.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防控。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和健康监测。妥善安排、严格审批涉及中高风险地区和有关国(境)外的人员因公(私)活动,抓好办公场所、自管小区、培训中心、集体宿舍、出租房屋、食堂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确保平稳有序。(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股)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提前做好应对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要加强与气象、公安、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利用各种信息手段,及时获取、有效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和道路运行情况信息,为公众出行和汽车行驶、交通建设施工作业提供预防预警信息保障。

1.道路运输:以“两客一危”、货车、农村面包车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人员不安全行为等安全隐患;以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客运班线、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运输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加强对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水上交通:全面开展水上涉客渡口码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严查交办的隐患整改情况、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落实情况,严管大风、大雪、能见度不良、水位超过警戒线等气象、水文条件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情况,根除船舶不按规定装载货物危及船舶安全,客(渡)船超载情况。杜绝事故发生。(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以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农村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做好驾驶员行车安全培训教育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完善恶劣天气状况下的车辆安全运行方案和应急预案,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运输作业。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加强对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狠抓客运站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对40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逐人

严格检查,落实到位,确保运行安全。(责任单位;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交通质监站要强化对在建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要把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防滑坡作为监管的重点,强化冬季施工作业的防寒防冻防火等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检查,查处整改事故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做好施工现场的驻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公路路政管理、公路超限超载执法,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障公路畅通及重点物资的运输安全工作。

三、加强值守,切实有效应对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春节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科学应对、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二)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五有” (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等各项防控措施。要督促行业单位增强防护意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坚决做到抗疫思想不松懈、防疫标准不降低、新冠疫情不反弹,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三)完善应急准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储备充足的应急运力和内部防疫物资,尽快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运输应急预案或操作手册,细化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培训和演练。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要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预案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客流变化,动态优化交通运输服务保障方案,分区分级确保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到位,保通保畅保运保平安工作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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