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阳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附音频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9 18:48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制定《资阳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本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基层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整体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解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执法自身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行使,促进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职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本文件具有重大意义。

二、制定《资阳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暂行规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文件。

三、制定《资阳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誓行规定》拟解决的问题

自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及《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文件出台后,区人民政府通过《关于下放乡镇(街道)(街道、长春经开区)部分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益资政办发(2020)10号)向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下放了52 项社会经济管理权限,但乡镇街道承接权限以来,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执法行为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对执法的指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本文件将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规定囊括其中,提供执法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四、主要内容

本文件共有七章八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明确制定目的、制定依据、主要原则、适用范围以及涉及部门。

第二章执法主体。包括第五条至第八条。主要明确了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相关要求,执法管辖以及回避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执法权限。主要包括第九条至第十一条。主要明确了乡镇的执法权限以及赋权下放的注意事项。

第四章执法程序。主要包括第十二条至第六十八条。主要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执行与结案以及送达方式做了详细规定,给开展行政执法全过程提供指导。

第五章执法协同。主要包括第六十九条至第七十四条。主要明确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单位,需要其他乡镇(街道》或者执法部门协调配合的机制规定。

第六章执法监督。主要包括第七十五条至八十五条。对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具体权限、监督方式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七章附则。主要包括第八十六条至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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