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物价局关于核定资阳高平迎风中学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4-08-27 00: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益阳市物价局资阳分局:

你局《关于请求核批资阳区高平学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教〔200999号)精神和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就该校2014年秋季有关收费问题明确如下:

一、学费:初中1100/·期,高中1650/·期。

二、伙食费、保险费、教材教辅费、校服费等按照公办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住宿费:公寓住宿费按280/·期,安装了空调的可按50/·期收取空调维护费。

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可享受财政减免、补贴和公用经费保障政策,你局应督促学校按实将政策落实到位。

五、你局应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并在学校醒目位置搞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此标准从2014年秋季试行,试行期为一学年。试行期满后,须于当年6月底前重新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益阳市物价局

201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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