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长春镇组织区国土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对清水潭村小洲院片进港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对违建户均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上门进行政策法规宣讲,但户主均未自行拆除。于是,长春镇组织相关部门对31处违建实施统一拆除。
本次行动共拆除进港公路沿线违章建筑6300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棚屋27栋,钢架棚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