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搬迁富家乐超市
发布时间:2016-03-18 00: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2016年3月16 日,资阳区人民法院依据益阳市资阳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申请,对长春经开区接城堤资管委蔡家塘组的富家乐平价超市依法先予执行,予以强制搬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和群众代表到现场进行了监督,公证部门全程公证确认。

富家乐平价超市的原房东廖某光等3户与资阳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并已履行协议,且搬入安置点新房。但租赁户廖某坚持过高的不合理补偿要求,一直占据该房屋经营超市,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上门与廖某等人进行协商沟通、政策宣传,但廖某拒不自行搬迁、腾空房屋,严重阻碍了资阳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进度。据此,2015年11月26日,资阳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向资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富家乐平价超市腾空房屋返还给资阳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并申请先予执行,资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经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符合先予执行的条件,裁定准予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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