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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2019年项目建设中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9-12-04 11:18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牧渔联﹝2018﹞4号)精神,遵照《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与全省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有效利用好项目资金,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促进资阳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夯实基础,引导规模发展,健全产业链条,进一步激发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整体推进全区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

 二、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第一批建设资金共使用中央资金265万元,主要用于奖补连片基地建设和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推广。

 三、实施时间

 2019年1月-2019年11月

 四、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和拨付严格按照《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渔业油价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牧渔联﹝2018﹞4号)的要求以及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规章执行,由区财政局和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动态监管。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奖补资金。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资金,申报时必须召开合作社社员会议并出具会议纪要,合作社社员必须享受项目收益。

 五 、附件

 资阳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2019年中央资金分配表(第一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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