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政策效应,推进农村贫困劳动力有序化、组织化、规模化转移就业,扩大劳动力转移输出力度,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实施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0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财政厅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市人社发〔2017〕64号)文件精神,对我区符合政策条件的352名贫困劳动力发放转移就业交通补助94200元。
经各乡镇、经开区人社服务中心初审,区就业服务中心复核,现将拟发对象的相关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不实或异议,可以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4日
公示单位:区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737-4310708
地址:三益南街67号
邮编:4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