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性住房入住条件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查、审核,下列对象被确定为保障性住房拟分配对象(见附件)。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的监督,现将拟分配对象的相关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对象申请条件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3日
受理单位: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分配办
电 话:0737-3102185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五一西路5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