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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片区 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14 09:17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湖南益阳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基本完成,根据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概况

益阳新材料产业园区位于益阳市长春镇新祝村与清水潭村管辖范围内,位于长常高速以东、进港公路以北、小洲垸路以南、资江下游,东距长常高速公路约700m。片区规划总占地面积83.18hm2,其中三类工业用地58.53hm2,物流仓储用地5.12 hm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4.35hm2,绿地与广场用地5.18 hm2

规划形成两个功能区,即产业发展区和仓储物流区。

二、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各监测点TSPPM10SO2NO2的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铅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GB7355-87)要求;砷、汞、氟化物、HCl、硫酸雾、氨、甲醛的浓度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各监测点铬的监测浓度范围为:1.48×10-4mg/m3~2.47×10-4mg/m3,镉的监测浓度范围为:1.1×10-6mg/m3~2.9×10-5mg/m3,锑的监测浓度范围为:1.9×10-5 mg/m3~3.6×10-5mg/m3。规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地表水:资江SW1城北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1500m监测断面各水质指标除化学需氧量(超标倍数0.02)和石油类(超标倍数0.2)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要求。资江SW2城北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下游500m监测断面各水质指标除粪大肠菌群数超过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要求。园区下游资江SW3~ SW4监测断面及规划园区东侧地表径流监测断面各监测水质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质要求。

地下水:除部分点位Mn、总大肠菌群因子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余监测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Ⅲ类水质指标,区域地下水水质总体较好。

土壤:项目所在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

底泥:资江各底泥监测点底泥pH范围6.91~7.24,属于碱性土壤(pH6.5)。各监测点各重金属指标均未超出《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碱性土壤中污染物最高容许含量限值,河流底泥质量良好。

声环境:园区周边居民点昼、夜声环境现状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规划园区及周边声环境质量良好。

三、环境影响概述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从预测结果可见,规划实施后,各项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对水环境的影响

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对当地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在正常工况下,工业园区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做好企业重点风险源控制及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后,其不会对区内的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事故状况下,企业须及时对污染事故进行处理,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范围有限,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对声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园区西侧、南侧居民点邻近园区边界,园区内企业运营对园区西侧、南侧居民点声环境影响较大,预测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未来入园企业项目环评应该重点考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高噪声设备采取合理的防震降噪措施,布置应远离园区西侧和南侧边界。

4)固体废物

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在采取一定措施后,对当地环境影响很小。

四、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规划,园区燃料采用国家西气东输天燃气,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建立企业准入审核机制,严格筛选入园类型,以工艺先进、能耗低、污染少、效益高的清洁生产企业为重点引进对象,从源头保证园区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配置的合理性。工业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及其他高效除尘器净化处理净化后废气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采用集气装置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发展双燃料绿色汽车,减少柴油汽车尾气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益阳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废水污染源包括:生活污水和入园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泵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排入资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开设缓冲区,在路旁、厂区四周设置绿色声屏障;入园企业要求尽量使用低噪设备,采用隔声墙等降噪设施;在主干道两侧设置绿化措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园区内固体废弃物首先按系统收集各类固体废弃物,按规定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处置。可以综合利用的要先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有毒有害的危险废弃物,送至规范的暂存设施贮存。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益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各项处置措施确保固体废物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益阳新材料产业园片区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的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只要采取总量控制与合适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与严格的环境管理,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则新材料产业园片区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有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联系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环评单位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内容,期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环评单位索取。

、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该工业园区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村庄的居民及企业的职工等为主。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园区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湖南益阳资阳区长春东路18

    编:413000

联 系 人:何强

联系电话:1527374595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35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2

    编:100038

联 系 人:邵军

联系电话:010-6393 6803 ;传真:010-63936480

电子邮件:shaoj@enf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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