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教通〔2015〕207号)文件精神,湖南省原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补报名册审核工作各市州上报省级备案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底。根据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区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补报截止时间定为2015年6月15日。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要在规定时限内到户籍所在地进行补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补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长春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处理好漏报人员补报的问题。
附件:《关于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资阳区原中小学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