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举行《资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一致认为,区教育局出台《办法》,对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很有必要,希望尽早出台此文件。
二、部分参加人员认为工职人员的子女就读问题,会补进文件里。
三、部分参加人员认为关于证明的问题。暂住证要求做一下调整或取消社区证明等问题,该意见未采纳,因取消证明会导致造假等问题。
四、部分参加人员认为放宽入读年龄的问题。依据法律文件不能更改,依据实际报名情况,确保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还有空余学位的,可逐情放宽。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