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行程规定》的要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区教育局就资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举行决策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资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决策事项拟定听取公众意见。
二、听证陈述人确定:听证陈述人37名左右,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确定,其中群众代表10人,乡镇、街道、经开区代表7人,社区5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公安1人,人社1人,工商1人,学校10人。
三、听证陈述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737-2669620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确认属实后申请有效。
四、申请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18日
五、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会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在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资阳区教育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