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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资阳区体育局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11 00: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4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益资办发[2014]6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资阳区为民办实事考核指标分解表>的通知》(益资政办函[2014]16号)文件精神,把为民办实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为确保实事任务按时按质按进度完成,我局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三方面着力,早部署,早行动,真抓实干,各项实事工作目前进展顺利。现将现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当前工作进度

(一)农民健身工程

我区农民健身活动近几年发展迅速而我区现有农民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器材较少,为更好地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我局申请了农民健身工程,并动员广大农村积极参与,总计划投资15万元,上级每村配套1.5万元器材,截止至今年9月,沙头镇上游村、光景湾村、张家塞乡三姑托村、高坪村、新桥河镇五房洲村、茈湖口镇镇政府、祈青村、洞庭村、三益村、均安村等10个农民健身工程点器材已下发到位,为农民开展健身活动提供了阵地,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

(二)室外健身路径工程

室外健身路径工程,是“十二五”时期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室外健身路径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经过在迎丰桥邹家桥村进行的实地考察,根据场地考察的实际情况,已选择合适的场地,已完成室外健身器材投放。

二、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行政村配套器材下发后,由于没有配套的活动场所,健身器材无法按时投入使用。

(二)管理有待完善。一是由于各村体育场地和器材缺乏专人监管和维护,存在着一定的毁损风险。二是活动开展参差不齐,有些行政村利用体育场地和器材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方面,工作做得不够,难以形成百花齐放、遍地开花的局面。

(三)投入不够,经费不足。我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资金总投入不足,未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四)全民健身活动城乡发展不平衡。由于受思想观念和生活环境的影响,农民参与活动的人数较少;健身设施的匮乏和分布不均,在客观上限制了农民健身。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及措施

(一)加强对全民健身的重视、宣传和指导。全民健身运动对于提高群众身体素质、调节身心健康、改善人际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指导开展适合不同人群需求的健身活动。新闻媒体应发挥各自优势,宣传推广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二)多方筹措资金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依法保障并逐步增加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加大农村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将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列入政府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加快室外健身路径工程建设,争取尽快完成建设。

(三)加大健身器材的维护力度。尤其是农民健身工程和室外健身路径工程完成后,要建议行政村或社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定期对投放的器材进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及时拆除或更换健身器材,建立长效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积极争取上级政府的支持,以村级、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在工程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上下功夫,尽快完成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进一步稳固全市全民健身阵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和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良的健身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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