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资常发[2014]7号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资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3日益阳市资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
益阳市资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资阳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至2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查资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资阳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资阳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资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资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表彰;代表视察;其它。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题词:人民代表大会 会议 决定 |
报:益阳市人大常委会
送: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协主席、
区政府副区长
发:区直局以上单位,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驻区单位 |
益阳市资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5日印发 |
(印1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