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于2014年11月12日举行《资阳区水上旅游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一、听证会代表一致认为,区人民政府出台《暂行办法》对资阳区水上旅游活动管理进行规范管理很有必要,希望区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此文件。
二、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暂行办法》内容仅限于皇家湖范围内水上旅游活动,管辖面太窄,建议以全区水上旅游活动为管理对象,建议修改,该意见予以采纳。
三、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暂行办法》对部门职责界定不清,不科学,有部分单位名称不全,应予修改,该意见予以采纳。
四、部分听证代表认为,《暂行办法》个别条款缺乏法律、政策依据,应予修改,该意见予以采纳。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