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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10-29 00:00 信息来源:资阳区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于20141023日上午举行《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一致认为,区人民政府出台《办法》对长春经开区村民建房进行统一规范很有必要,希望区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此文件。

二、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长春经开区村民建房应当规划定点,该意见予以采纳,区政府拟将作四点一线的定点规划。

三、听证会部分代表认为应当简化审批程序,该意见予以采纳。由区政府成立长春经开区村民住房建设审批委员会的形式,实行统一审批。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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