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区人民政府法制办于2014年10月23日上午举行《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答复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一致认为,区人民政府出台《办法》对长春经开区村民建房进行统一规范很有必要,希望区人民政府尽快出台此文件。
二、大部分听证代表认为长春经开区村民建房应当规划定点,该意见予以采纳,区政府拟将作四点一线的定点规划。
三、听证会部分代表认为应当简化审批程序,该意见予以采纳。由区政府成立长春经开区村民住房建设审批委员会的形式,实行统一审批。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