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行程规定》的要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就举行长春经开区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决策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长春经开区村民住房建设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拟定听取公众意见。
二、听证陈述人确定:听证陈述人29名左右,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确定,其中区住建局5人,长春经开区管委会代表3人,村资管委、村民代表18人,国土局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
三、听证陈述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737-2669620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确认属实后申请有效。
四、申请时间:
五、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会于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