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资政通〔2013〕5号
为促进城市建设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与社会的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四级联动共防共治违法违章建筑的意见》(益发〔2009〕12号)和《资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益阳市资阳区文昌路沿线规划控制区和文昌路对接资江东路规划区域45米范围内,严禁违法违章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上述规划区域内,凡未依法办理发改、国土、规划、环保、住建等审批手续的新建、扩建、改建行为,一律属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以下简称违建行为)。
二、上述规划区域内不得新批新建建(构)筑物。
三、在上述规划区域内发生的违建一律停工,已建成的建(构)筑物,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建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3807379859)。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