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区棚改工作,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区政府法制办定于
一、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资阳区45号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与补偿方案》(讨论稿)有关事项进行听证。
二、听证陈述人确定。本次听证陈述人为12人左右,由区法制办按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
三、申请人可通过电话0737-2669620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经确认属实后申请有效。
四、申请期限:
五、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会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2:30在汽车路接到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举行。
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二〇一三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