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就召开资阳区城区外临时砂石经营场所布点及暂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资阳区城区外临时砂石经营场所布点及暂行管理办法的拟定听取公众意见。
二、听证陈述人确定:听证陈述人20人左右,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确定,其中乡镇代表4人,拟布点村民代表4人,砂石场经营业主代表4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代表1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表1人,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代表1人,其他3人。
三、听证陈述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件(20601468@qq.com)或电话0737-2669620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确认属实后申请有效。
四、申请期限:2013年7月5日至9日。
五、听证会时间和地点:听证会于2013年7月10日下午3:00在区水利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