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资政通〔20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全区2013年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本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长春经开区人民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登记);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届高中(含相当于高中学历)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以进行兵役登记。
二、兵役登记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三、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适龄男性公民都应依法登记,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区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兵役登记期间,各乡、镇、街道、经开区人民武装部要对往年已经登记的年满19周岁至22周岁的应征公民进行复核,掌握数量分布和变化情况;对19周岁至22周岁(大专程度的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4周岁)年龄段内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青年要进行补充登记。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