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维护广大林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遵照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区林业局决定实施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伐指标下达
区林业根据市林业局下达的采伐计划,依法依规及时将采伐计划下达到各乡镇和森华公司。各乡镇、村收到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采伐计划后,均应在20个工作日内,依次下达到村和林农个人及其他森林经营主体。
二、采伐证办理
林木所有权人(林农个人和其他森林经营主体)携带下列资料到区林业局或乡镇林业站核发采伐证:
1、申请采伐林木的林权证或其他有效的权属证明;
2、书面采伐申请报告(申请内容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年龄、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
3、采伐证核发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监督保障
各乡镇、村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下达采伐计划并向社会公示,确保采伐计划入村到户率、公示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下达的采伐计划和公示情况要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区林业局和各乡镇林业站将切实加强对采伐计划下达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林权所有者和社会各界对采伐计划下达和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有异议或者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依法向区林业局或各乡镇林业站举报。各乡镇林业站应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区林业局的举报电话是:0737-3263405。
资阳区2009年林木采伐指标公告表
单位:立方米
单 位 |
合 计 |
商品材 |
非商品材(含自用材、烧材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