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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资阳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20 17:15 信息来源:共青团资阳区委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区属各单位党组织、团组织:
   
近年来,我区广大青年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争做学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图强、努力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并从中涌现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我区广大青年积极进取、勇于实践、奋发成才,为实现资阳新崛起再立新功,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团区委、区青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民主、公平、公正,特组织成立了第三届“资阳区十大杰出青年”评审委员会,由孙小华同志任主任,黄辉、刘燕飞、张慧等同志任副主任,邓小龙、刘则平、崔德华、刘志辉、张旭、严民建、郭秋保、曹海滨、贺章明、匡春生、彭小平、高世新、彭兴跃、刘拥军、张介球、钟剑波、刘琛等同志为成员。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事宜,办公地点设团区委,由刘琛同志兼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的资阳青年或在资阳工作两年以上的外埠人士。
   
2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资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积极投身“资阳新崛起”的宏伟实践,并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工作步骤
   
1、组织申报阶段(910日——925日)。各单位党、团组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单位可以推荐1名优秀青年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候选人须认真填写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要客观实在地反映本人所取得的成绩和现实表现。申请表和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请于925日前报团区委办公室(联系电话:4312556)),逾期视为不报。
   
2、选拔评定阶段(926日——10月下旬)。区十杰青年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候选人的情况,将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对参选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并从中择优确定10名业绩突出,富有代表性,为资阳三个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作为第三届“资阳区十大杰出青年”的正式人选,向社会予以公示。
   
3、总结表彰阶段(11月)。第三届“资阳区十大杰出青年”产生后,评审委员会将在资阳区第四次团代会举行之际,进行表彰,并为“十大杰出青年”获得者记三等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争当先进、相互赶超的难得契机
使更多的青年在评选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并不断完善自我。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认真传达活动精神,多形式、多途径对评选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积极选树青年典型,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在本单位、本系统内营造人人争当 “十杰青年”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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