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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台商投资工业园 优惠政策〈摘要〉
发布时间:2007-09-02 13:21 信息来源: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1 、享受国家、省、市有关外商投资鼓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政策;

  2 、对入园台资企业实行以直接成本价依法供地。对科技含量高、投资强度大、环境污染小、资源能耗低和社会贡献大的 , 且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 , 建设投资强度达到国家规定的 , 按项目合同签定之日起五个年度内实现税收(建安税除外)所形成的区级财政所得部分予以奖励 , 最高可达100%;

  3 、租赁国有土地、广房,兴办高新技术、工业及农产品加工项目 , 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 , 按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年度内实现税收(建安税除外)所形成的区级财政所得部分的10%予以奖励;

  4 、兴办高新技术、工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 , 企业报建费按益政发〔2007〕9号文件执行 , 企业建设期内免缴其他区内行政事业性收费。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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